目前,矿山集民政办正在按区民政局要求安排申报2014年第二季度低保。在本次正常申报中,市民政局出台了淮民社救【2014】1号文件,《淮北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施保实施意见》,自3月1日起实施。
分类施保是对享受低保的特殊困难家庭,在已核定补助数额的基础上,根据其困难程度适度增加补助金额,切实提高其生活水平。城市低保分类施保的范围和标准为:城市低保家庭中的“三无人员”、二级以上残疾人、重病患者,在享受低保金待遇的基础上,每人每月增发40元;三级以下残疾人、子女未成年的单亲家庭的父或母,在享受低保金待遇的基础上,每人每月增发20元。矿山集民政办安排包村低保员到所在村居进行受理,认真审核符合分类施保条件的人员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,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不漏不错、全部增发到位。低保工作人员到村(居)直接受理既节约了审核时间又方便了困难群众。